你当前的位置:首页 >关于我们 >风险提示
风险提示

市场有风险,投资需谨慎


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》
         第三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、诚信、自愿、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,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,不得提供增信服务,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,不得非法集资,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 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、诚实守信、责任自负、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担客观、真实、全面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,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。
         第十五条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
          (一)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身份等信息;
          (二)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;
          (三)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,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;
          (四)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;
          (五)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。


徽盐金融用户需谨慎保管个人或企业信息,请勿向他人泄露徽盐金融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,以及绑定的银行卡卡号和密码。


如有任何疑问,请您与徽盐金融客服人员联系,联系电话为400-0551-608。



经查询,以下单位被列入失信人名单,请投资人自行进行风险识别

担保公司
序号公司名称查询情况
1蚌埠市永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失信人
2中元国信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失信人
3安徽中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失信人
4青阳县金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失信人
5淮北兴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失信人
6舒城创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失信人

合作机构涉诉清单


相关附件:https://www.zghyjr.com/common/involvingPdfList